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蔣介石的家暴與性病




 一個多次重婚、家暴與買春的領導者,憑什麼要我們用公帑來辦活動紀念他們「夫妻恩愛、家庭和樂」





蔣介石的家暴與性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3/today-o1.htm?Slots=All



◎ 管仁健

根據報載,文化部所屬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竟然要舉辦「台灣設計蔣─中正紀念堂文創商品設計競賽」,尋找屬於中正紀念堂的文創靈魂,獎金還高達十萬元。這個競賽竟然是要求參賽者:「以蔣中正夫婦的生活故事作為創意發想重點設計,藉以紀念民國一零二年蔣夫人宋美齡女士逝世十周年,並表達蔣中正總統與蔣夫人伉儷情深;透過文創商品之開發,提升全民夫妻恩愛、家庭和樂,以達社會教育之功能。」



蔣介石父子領台四十年來的功過是非,因年齡、省籍、階級與黨派的不同,在歷史評價上確實是有各說各話的空間,我們也該尊重與包容各種不同的看法。文化部所屬的官員即使要用公帑辦活動歌功頌德,我們也無可奈何。


可是對於這次競賽中要求提升的「夫妻恩愛、家庭和樂」,我就實在無法想像他們究竟是從什麼角度,發現蔣介石與宋美齡的這段政治婚姻裡,會有什麼「社會教育之功能」?


一,蔣宋聯姻即使不是重婚罪,也沒有社會教育之功能 :蔣介石先娶同村毛福梅為妻,生下蔣經國。接著再娶姚冶誠為側室,因蔣介石在日本期間,與戴季陶及日本護士女友重松金子三人關係複雜、過從甚密,重松生下蔣緯國後由姚冶誠撫養。後來蔣介石又經張靜江及孫文介紹,與陳潔如在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五日結婚。


也就是說,雖然蔣介石在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一日於《申報》申明:「毛氏髮妻,早經仳離,姚陳二氏,本無契約。」才在上海與宋美齡宣布結婚。不過蔣介石九月二十七日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也稱陳潔如「只是妾」。


二、蔣介石是家暴犯,毫無社會教育之功能:蔣經國在蘇聯時,寫信給生母毛福梅說:「母親,您還記得嗎?是誰毆打您,抓住您的頭髮,將您從二樓拖到樓下?那不是他——蔣介石嗎?您向誰跪下,請求不要把您趕離家門?那不是他——蔣介石嗎?是誰打我的祖母,使祖母因此致死?那不是他——蔣介石嗎?這就是他的真面目,這就是他對父母和妻子的孝悌和禮義。」


三、蔣介石性好漁色,毫無社會教育之功能:根據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開放的《蔣介石日記》裡,一九一九年二月,蔣介石在日記中自勉:「好色為自污自賤之端,戒之慎之!」但次月他旅經香港,又在旅館中買春,並自陳:「見色心淫,狂態復萌,不能壓制矣」。甚至因猴急過度,等不及服務生整理房間,入房後看到床舖髒亂,竟然還記下:「余拂袖而去」。


多次買春,讓蔣介石罹患性病,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明白紀錄著:「近日甚為淋病之苦,心生抑鬱也。」另外一九二零年11月7日更紀錄著:「下午,購書,逐色。」


龍部長,就算是專制的中國,也不會辦活動來紀念毛澤東與江青「夫妻恩愛、家庭和樂」。二零零六年龍部長給中國領導人胡錦濤先生的公開信:「請用文明來說服我。我願意誠懇傾聽。」如今我們也盼望您能用文明來說服我:一個多次重婚、家暴與買春的領導者,憑什麼要我們用公帑來辦活動紀念他們「夫妻恩愛、家庭和樂」?(作者為文史工作者,著有《你不知道的台灣》系列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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