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郝政府強拆民宅(三):貪婪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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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王家非死不可。

 




把王家拆了 才扯「法有缺失」
土匪政府說屁話
2012年 03月30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125510/IssueID/20120330


【綜合報導】這是什麼土匪政府和卸責官員!北市府前天粗暴強拆「文林苑」兩戶不願都市更新的王家祖宅,引爆民怨。行政院長陳昨坦承,14年前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條例》,法律邏輯恐有偏差,要重新檢討。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指本案是居住不正義,有修法空間。執行強拆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則把責任推給中央,還說「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但本案北市府依法行政,此事件凸顯法令缺失,內政部營建署應盡速修法。



北市府前天強拆王家老宅,引發各方質疑,王家也獲得眾多大學師生和民眾聲援。近百名都更青年聯盟學生昨下午集結北市府大門口,一度要衝進市府向郝龍斌抗議,文林苑最後拆遷戶王廣樹夫婦和兒子王耀德也趕來向郝陳情,但被警方攔阻。學生要求郝向國人道歉,並對王家損失給予國賠,及修改《都更條例》。


王家批郝:雙面人


王廣樹對郝前天稱拆遷過程順利,昨說很痛苦,痛批:「雙面人,利用公權力撐腰!」其子王耀德呼籲郝針對都更法令聲請釋憲,在此之前應暫緩都更案。



眼見「文林苑」變成文林「怨」,行政院長陳冲昨說,《都更條例》施行後經多次修正,整體法律邏輯可能有偏差,甚至不完整,已指示重新檢討。外界質疑都更過程民眾和建商資訊不對等,陳揆表示,至少是知識不對等。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赴立院報告居住正義,被立委輪番砲轟「文林苑」有爭議,他認為王家沒表達書面反對都更意見就被視為「同意」,有修法空間。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營建署將綜合「文林苑」都更案及其他都更案,邀各界討論《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規定,「釘子戶條款該修正就要修正。」


北市稱將彌補王家

中央官員態度軟化,前天態度強硬的郝龍斌昨舉行記者會,說「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他說,法令規定6成住戶同意即可都更,北市府以高標準規範9成以上住戶同意、5戶以下拒絕都更,才考慮執行拆除,市府最快5月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中心」,協助民眾與建商間達到資訊透明、對等關係。他表示,北市府後續會爭取王家權益,盡可能彌補。




昨出席記者會,也是此次拆除文林苑的作業指揮官、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則說,北市府是依《都更條例》執行公權力,也是「不得已」。至於遭批強拆違憲,林崇傑昨出示一份營建署公文指,營建署2009年曾發函北市府指出,《都更條例》未與憲法牴觸;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昨晚則稱「應無此事」,是否違憲是大法官會議的職權。綠委陳其邁、鄭麗君認為,現行《都更條例》相關規定明顯違憲,將提出修法,並聲請釋憲。


學者:百姓被吃死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建商可自由圈地,都更處表示,法令規定,實施者如建商可劃設都更單元,若取得單元內十分之一地主都更同意書後就可送交都更事業概要,達到一定門檻,可向市府送交都更事業計劃,並須舉辦公聽會等,讓各方表達意見,被納入的地主必須提出不同意的書面資料,但王家從未提出。


為何都更範圍內還有不同意都更的屋主,「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卻可獲得建照並賣預售屋?北市建管處官員說,一般建造執照申請,應取得所有地主同意書,都市更新卻不用;才造成即使王家兩戶透天厝還在、建商推出預售建案「文林苑」就銷售一空的怪象。




前天因北市府拆除文林苑,憤而辭去北市府市政顧問一職的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昨痛批立法太粗糙,人民財產與權利不能被國家剝奪,住戶已口頭拒絕,憑什麼建商把人民獨立產權戶劃進都更範圍。他痛批,北市府和建商合作吃死老百姓,又給建商太大裁量權,文林苑案已對其他都更案產生負面效應。

「現行規定太寬鬆」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現行的《都更條例》確有修改必要,包現行規定太鬆散,建議表決門檻可再修法討論,不能太高或太低,太高會導致都更辦不下去,太低又太鬆散無法保障民眾權益。




他建議《都更條例》第36條政府強制拆除條文,強制執行的條件應更嚴格,最好有第三公正社團加入協商機制,透過充分協商確定住戶權益,並避免都更流氓或都更蟑螂介入,否則政府代為強制執行是淪為建商炒房幫手。



***

老王:


《貪婪寓言》


我籌組了一個四人男孩團體。頭牌是趙又廷。唱片公司眼睛一亮,捧著大把鈔票和我簽約,並積極商談發片事宜。一切看來如此美好。

 

除了趙又廷自己還不知道。

 

他知道了。他發飆了。我勸他說跟這家公司簽約發片很棒啊。他學陳漢典學他自己哀吼的樣子哀吼了一聲,還是說不要。於是三年過去了,其他三個團員都在外面放話說趙又廷很機車,害他們三年不能發片也不能做別的事。

 

眼看我要賠償違約金了,索性把心一橫,調出所有趙又廷跟我講電話的錄音,剪接成十段 rap 放在唱片裡,硬是發行了。(寓言完)

 






無法回頭的決裂點。Point of no return。士林王家事件,為何無法更改設計、摒除王家?決裂點在於,建商在還沒取得王家土地之前,就把這塊「還沒 100% 取得的土地」上未來要蓋的房子都「預售」掉了。

 

所以當然不能改設計。不能違約。不能賠錢。

 

所以王家非死不可。

 

我不知道法律術語要怎麼陳述;以我們這種粗鄙無文的死老百姓口吻來說:

 

「還真敢啊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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