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NCC:違憲審查壹電視

 

顯見馬政府沒有誠意檢討「新聞自由」連年倒退的原因,令人遺憾。

 

不當干預新聞 自由當然倒退(黃帝穎)




根據「自由之家」公布的2011年「新聞自由」報告,台灣從2008年的全球第32名,暴跌至今年的第 48名,是2008年報告後連續下滑的第三年,評分更創2002年以來新低。對此新聞局長楊永明強調,「最重要的是在整個亞洲當中,我國仍排名第二,一直 維持在新聞自由等級的國家。」顯見馬政府沒有誠意檢討「新聞自由」連年倒退的原因,令人遺憾。


除了「自由之家」指出的公視董監事爭議、置入性行銷與政黨報導內容呈現兩極化等問題外,政府對於媒體的不當干預,當然也是「新聞自由」倒退的主因。


政府干預網路自由

舉例而言:近日三立新聞報導的假求職事 件,勞委會以新聞稿譴責媒體「違反新聞倫理與職業道德」,「暗諷」三立做假新聞,而NCC則配合勞委會攻勢,揚言「調查」三立新聞,但如果勞委會真的發現 媒體造假,即應提出證據,並正面指摘,而不應為逃避責任而「拐彎抹角」,與NCC唱起雙簧,如此行為明顯「失格」。

此外,政府對媒體的不當干預,也擴及網路,去年10月教育部正式發出公文,要求台大針對ptt八卦板的政治文章「進行檢討與管理」,然而《憲法》對「政治性言論」採取最高價值保障,又依據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對「大學自治」之保障意旨,上級機關教育部要求下級機關台大對自治範圍內的「政治性言論」進行 管制,公然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與「大學自治」精神。

尤有甚者,去年9月NCC以「壹電視新聞節目用動畫表現,不符合新聞報導內容應真實呈現的專業要求」等事由,否准壹電視申設新聞台的頻道執照,但NCC審查媒體「新聞報導內容應真實呈現的專業要求」的基礎,並沒有法律根據,NCC對壹電視新聞台的否准,形式上已經違法。

 

「事前審查」恐違憲


實質上,NCC對新聞內容的「事前審查」更有違憲可能,因為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揭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又依據釋字 第445號解釋、第644號解釋意旨,即國家若對言論內容為「事前審查」,因新聞性、政治性言論屬「高價值言論」,司法將作出類似「推定違憲」的認定標 準,進而認定政府對新聞內容的「事前審查」違反《憲法》「言論自由」保障意旨。基此,NCC對壹電視新聞的「事前審查」當然違憲,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新聞自由民主指標

實則,「新聞自由」是一個國家民主化的 重要指標,「新聞自由」的倒退,直接影響一國的政治和社會發展。新聞媒體之所以稱為「第四權」,是因為它具有監督當權者之功能,一旦新聞失去自由,則民主 法治與人權保障也必然隨之倒退,因為人民縱使有投票權,但在不自由的新聞報導下,人民對公共事務與政治人物的認知是被引導的,進而可能選出錯誤的人選,制 定錯誤的政策。

因此「新聞自由」的倒退,對於民主得來不易的台灣,是需要全民嚴肅面對、審慎處理的課題。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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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安排畫面是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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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1. 老師近水樓台之便,要不要拿著新聞去跟蘇主委聊聊? XD
    順便問問她到底知不知道 4G 行動通訊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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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她在NCC大廈裡
    連IPI都見不到她

    我看這就別想了吧~~~

    (貓空G版她應該知道)

    另外,連結的「上任之謎」很有趣
    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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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結果現在真的改成「院派」了。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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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說我違法是嗎?
    人多勢眾把法條修掉不就好了~~

    呆灣加油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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