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NCC的專業,只有狗的等級嗎?



糾集了我國頂尖傳播學者的NCC,也就只是這種表現嗎?







台灣時報  2011.09.29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195710
鄭新助遭NCC行文不能罵元首


〔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本土電台主持人、市議員鄭新助日前遭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文要求不可以在電台謾罵元首,據了解,NCC是以接獲民眾檢舉為由,指鄭新助在電台指名道姓的把「馬英九」說成「馬英狗」,鄭新助說,「九」的台語就是「告」(音),他的發音是「馬英告」,而非「馬英狗」。



NCC日前以民眾檢舉函,指鄭新助主持電台節目時,用謾罵元首方式,以及不實言論誤導聽眾,如「馬英狗」等言論,讓不知情民眾對政府引發誤解…。



NCC的公文指稱「鄭新助主持的節目內容經民眾檢舉涉嫌違規、內容不妥。」。


鄭新助表示,台灣南部地區比較草根性,馬英九的「九」,其讀音就是「告」,例如台語的五六七八九,其「九」的讀音也是「告」。他講「馬英告」沒有謾罵之意,更何況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言論自由的國家,國家元首做不好,本就可受公評。


鄭新助說,前總統陳水扁當政時,同樣也受藍營以語言謾罵,例如「鴨霸扁仔」,又如紅衫軍包圍總統府時,陳水扁一樣尊重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這點道理難到NCC不知道?


       鄭新助強調,他已將NCC的公文轉呈民進黨中央黨部處理,希望黨能為他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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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195710
台灣時報  2011.09.29   短評


總統馬英九曾公開表示「子彈已上膛並且瞄準目標,剩下的問題是什麼時候扣板機」、「陳水扁會死得很難看」,引發網路上要撲殺阿扁的言論,不勝枚舉!

 
OO四年四月十五日,前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公然教唆「全民刺殺陳水扁」,以及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網路留言、公開張貼刺殺陳水扁言論,法院都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馬英九的言論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稱馬英九是基於政治立場推動罷免案言詞,並無證據證明他涉嫌煽惑他人犯罪或妨害秩序,予以不起訴處分。

 
至於屈肇康,台北地院認為,屈肇康只是心情抒發,藉以表達對時局的不滿,屬於言論自由範疇;而且屈沒有預謀,也沒有煽惑他人犯罪意圖,應判決無罪。」,軍事法庭也給予不起訴處分。

 
最離譜的是,承辦檢察官開始偵辦馬英九「子彈已上膛案」時,便認為並無證據認定馬英九涉及煽惑他人犯罪,且以憲法第十一條保障言論自由為前提,改以妨害秩序罪偵辦,期間從未傳喚馬英九到案說明。

 
以上這些案例對比台灣一邊一國總召集人鄭新助的「馬英告」案,可以彰顯「馬英告」案的言論,尚不及激烈至有「刺殺」、「子彈」、「死」、「扣板機」等字眼的嚴重,NCC此舉是不是有「拍馬屁」之嫌?還是有選擇性行政?甚或有藍綠之分?其公正性與公信力,恐怕令人質疑!

  
再者,憲法第十一條保障言論自由,為政者的施政作為,遇有兩難本就無法兼顧,也難免受到社會公評與批判,如果一個為政者的心胸容不下一粒沙,或不聽逆耳忠言,人民又如何看待為政者的胸懷視野?

 
年底大選逐步逼進,在未來的日子,一定有更激烈的言論攻詰,台灣的社會與民情,每至選戰開打,總是藍綠對立,屆時的言論衝突恐將不止於此!換言之,NCC如要處理「馬英告」這種芝麻綠豆案,也太小鼻子、小眼睛!(記者廖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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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台大新聞所洪貞玲:
因此即使媒體主管機關(NCC)近年來大量裁罰置入式行銷,裁罰的內容卻多數是商品置入,沒有一個政府置入的案例!


1.
在此附上鄭議員玉照一枚(另免費附送一位政治人物)
http://www.flickr.com/photos/stevyang/5107785256/(照片:Steven)

2.
Calvin:
其實行文打錯一個字,改過來就沒問題了。元首是可以罵的,特首就不能罵了。


3.
台灣言論自由倒退、新聞自由倒退與中國國民黨息息相關,見自由之家報告書:
2009台灣新自由報告書

2010台灣新聞自由報告書

4.更多獨立機關NCC表現:
NCC



5.「安排畫面是潛規則」 語出NCC主委、前政大新聞系主任蘇蘅。

從這表現來看,哪一天主委大大說出「政府買新聞是潛規則」也不意外。

所以在
主要媒體對置入性行銷的回應報導提到: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說政府做文宣天經地義」

也都不令人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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