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看一下其他的鄉民怎麼解釋
然後就知道這篇新聞有多無腦
http://disp.cc/b/163-1tt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9/8/2ovx2.html
雲林葉姓國中女生遭性侵犯殺害,女童今天公祭,雲林縣長蘇治芬帶領一級主管致意。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內政部提出台灣版的梅根法案,也就是95年6月30日之前犯案的性侵犯,如果有高危險性,法官可以衡量公布性侵犯的照片跟姓名,但有立委擔心,梅根法案在美國實施,引發民眾追殺性侵犯的後遺症,也影響性侵犯家屬的人權,立委呼籲修法應該更周延。
雲林葉姓國中女生公祭,縣長蘇治芬帶領一級主管上香致意,家屬哀痛。葉姓國中女生同學:「如果我是法官,絕不放過沒心沒肺的歹徒,一定判他死刑。」
避免憾事重演,內政部祭出台灣版梅根法案,所謂梅根法案,是指美國1996年開始實施,規定各州必須建立性罪犯和騷擾兒童罪犯檔案,罪犯進入,必須知會社區。
內政部新法規定96年6月30日前犯案的性侵犯,如果有高危險,法官可以衡量公布姓名跟照片。葉姓國中女生父親:「沒有用啦,公布他照片,他一定會搬離那個地方。」
但有也不少立委擔心副作用!殺害葉姓國中女生的性侵犯,案發後,住家被上百人包圍,立委擔心,萬一未來公布嫌犯個資,家屬的人權保障是隱憂。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性侵犯者家屬的尊嚴跟人權,所以要非常慎重。」
美國梅根法案上路1年內,就發生4起性侵犯被追殺的案件,複製梅根法案的同時,怎麼避免副作用,修法恐怕得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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