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各式廣告精心製作的內容,我們也可獲得教育上與娛樂上利益。最後對整體社會來說,廣告更具備經濟面、社會面、與文化面的功能。
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教授在某篇和高中生談媒體素養的文章發表下列高論:
- 並且透過各式廣告精心製作的內容,我們也可獲得教育上與娛樂上利益。最後對整體社會來說,廣告更具備經濟面、社會面、與文化面的功能,因為廣告可以促進經濟活絡,形成社會趨勢,以及累積文化元素。總的來說,廣告還是利多於弊,雖是罪惡,但卻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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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廣告利多於弊要看站在哪種角度,若說從老闆的觀點來看,這倒是不錯的。
2.
廣告是罪惡的,這可能是項共識,然而是否必要?這亦有討論空間。若只是留下「罪惡但必要」的說詞,不解釋此言論之原因,亦讓人困惑所持之立場。
3.
一般人會說廣告有商業價值或是娛樂效果,但教育與文化功能就非常難說了。這種和主流價值背道而馳的看法,莫非就是文化新聞的專精之處?
4.
既然莊教授是新聞專業,那麼詢問:「低俗言論、商業言論、藝術言論與政治性言論」的保障價值高低為何?
5.
像這種論點當成高中生的媒體素養教材真的好嗎?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
延伸閱讀:
「 莊伯仲表示,他認同馬英九總統的理念,接下新職後會全力以赴,把該做的事做好。 」
馬英九的傳播理念不就是競選時說反置入性行銷,結果上任後比前政府還嚴重嗎?如果說莊教授支持馬總統的理念,那會寫出此篇宏文也算知行合一,毫不做作的表意值得鼓勵 。
「政府置入性行銷可以做嗎? 他(馬英九)竟然毫無反應,還變本加厲,甚至執政黨秘書長 (金溥聰)學新聞傳播的,也未面對這個現象,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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