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媒體老闆將社會公器濫用為私人工具,必須向人民負責的NCC只是雙手一攤、事不關己、莫可奈何時,我們還要忍耐這種毫無擔當的官僚到何時?
歷史會記得這個日子-在901大遊行之後(黃國昌)
2012年09月03日
一 場「非政黨發起」、「無政黨動員」的「901你好大、我不怕」大遊行,號召了近萬公民及學子走出臉書、踏上街頭,頂著夏末烈日,讓「反媒體壟斷、要新聞專 業」的訴求,響徹台北城的雲霄。儘管蔡衍明先生領導的旺中集團,仍試圖以「媒體鬥爭」等陰謀論移轉焦點,惟這種托詞只是反映旺中不知悔改、毫無反省的本 質,無法澆熄公民社會對「捍衛民主價值、守護新聞自由」的熾熱渴望。公民社會這股熱切信念與強烈要求,終讓在旺中市場力量宰制下所生成的「有線電視新聞網 的聯合沉默」必須暫時打破,也讓知識界對台灣民主自由正不斷遭到侵蝕的焦慮,尋得宣洩的出口。
筆者對蔡衍明所領導的旺中集團,已毫無期待,因此對旺中是否道歉,實毫不在意。筆者真正在意的是:公民社會的訴求,是否能轉化為制度的有效改革與問責的具體落實?
誠如主辦單位所言:901不是遊行的結束,而是改革的開始。針對「要監督」、「反壟斷」此兩核心具體訴求,NCC的回應聲明是:已將「廣電三法」 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審議,部分條文已觸及反壟斷相關規範,會再研究是否有必要制訂反媒體壟斷法!這種聲明的內容與態度,只是再次展現NCC的「消極」與 「無能」,令人痛心失望!
在今年四月立法院所舉辦的廣電三法修法公聽會中,筆者已具體點明「NCC早就知悉『跨媒體集中』議題規範的必要,也早就體認『有線電視系統』絕非僅是中性平台,更掌握了影響內容的巨大力量,惟NCC卻長期消極不作為,只會用『再研究、再討論』不斷推托」!
更為荒謬的是,儘管NCC前主委(編按:蘇蘅)在立法院的專案報告中,已自承跨媒體集中規範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但面對筆者當場所提出「為何在此次送到立法院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中,根本毫無針對『跨媒體集中』此重要問題進行規範修正」的質疑,卻只能無言以對!
NCC應管制媒體巨獸
民主政治的可貴,不在於「數人頭」,而是在於「問責機制」(accountability mechanism)的確立。當面對少數財閥將具高度公共性格的媒體不斷收購為個人禁臠,負有「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維護媒體專業自主」、 「保障消費者權益」職責的NCC卻只是不斷以推托之詞掩飾其無能卸責時,人民還要再縱容這樣的公僕到何時?
當媒體老闆將社會公器濫用為私人工具,必須向人民負責的NCC只是雙手一攤、事不關己、莫可奈何時,我們還要忍耐這種毫無擔當的官僚到何時?
如果我們不應再縱容,如果我們毋須再忍耐,那我們就應該大聲告訴接受我們委託的「代議」委員們,在立法院於九月開議後,以具體的作為,清楚地回應人民:你們是選擇容許NCC如此繼續推諉卸責,還是選擇和公民社會站在一起?
如果NCC什麼都沒辦法、什麼都不知道,我們為何要浪費辛苦血汗的稅款在這群「只有官威、沒有擔當」的官僚身上?
除此之外,如果NCC不能承諾在這個會期結束前,推出具體有效的管制架構,防止媒體巨獸濫用公器、促進新聞媒體專業自主,立法委員又憑什麼可慷人民之慨,通過預算豢養這個無用的機關?
901,「People have spoken loud and clear」,歷史不會忘記這一天!台灣人民也不會忘記接受我們委託的代議士,如何回應公民社會的要求!
作者為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現為美國傅爾布萊特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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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毫無誠意的道歉聲明: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聲明
* 2012-08-29 01:16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一、有關七月廿五日當天在NCC現場附近街道所爆發之「走路工」事件,經本集團深入追蹤調查之後,確實與中研院黃國昌教授無關,而是幕後另有操縱者。事件發生後,本集團對黃教授的新聞報導與評論,曾提出強烈質疑,但從未製造假新聞。對於黃教授因報導、評論內容所受到的困擾及引起社會的誤解,本媒體集團願 意以虛心態度接受社會的公評,並對黃國昌教授及相關人士致上最誠懇的歉意,也希望社會各界繼續給予我們鞭策監督。
二、對於壹傳媒集團在事件過程中,不斷藉由影射、扭曲等手法直指本媒體集團「自導自演」走路工事件,本媒體集團表達最嚴重之抗議;並將持續追蹤調查,不到真相大白,絕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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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旺中學者芳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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