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不拿(置入性行銷的錢)活不下去」的話,那麼還是倒掉比較好。
因為燦坤的DM不但印刷品質良好,而且不用錢。
為什麼系主任罵這麼兇? (2010-12-28自由時報◎黃培維)
(作者為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生)
前天政大新聞系林主任砲轟政府買新聞做置入性行銷,用了「下三濫」的重話批評。政府花人民的納稅錢做置入性行銷,宣傳政令或是活動,如果預算控制適宜,其實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但為什麼林主任要出此重話?除了浪費人民的血汗錢外,是不是還有什麼因素?筆者認為:
第一,政府買新聞的做法會傷害新聞言論自由。 如果政府只是單純做政令宣導,對新聞自由的傷害還不至於那麼嚴重,但就怕政府買新聞除了置入性行銷以外,還順便幫政府不良的政策或行為塗脂抹粉,把壞的政策硬說成好的,或是對一些新聞事件做出偏頗報導,誤導人民的認知,做出顛倒是非的新聞。這樣的行為跟極權國家的新聞報導,如中國官方媒體,有何不同?政府用金錢控制媒體,只允許他們報導好的部分,禁止不好的批評,那麼新聞的言論自由何在?
第二,政府對媒體進行整肅,讓媒體監督能力喪失。馬政府雖然聲稱NCC是獨立機構,對於他們撤照年代綜合台的事不予評論,但很明顯可以看出NCC處置的雙重標準。政府花大錢買新聞置入性行銷不處理,反而找其他小地方重罰,這麼明顯殺雞儆猴的動作,誰看不出來NCC是為誰辦事?這種作法就是要讓媒體失去監督的能力,第一步用金錢收買,再來就用「號稱」獨立的機關來檢視你,若敢違抗政府,就要給你難看。
台灣新聞自由度在自由之家的評比去年已經產生倒退,如果政府對待新聞媒體的手段沒有改變,我敢斷言今年的新聞自由度一定會再度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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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花錢買新聞 台灣民主騙局(天下雜誌:2010/12/28 15:30)
文/林倖妃.陳一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8/122/2jt8q.html
你知道自己每天花錢買的「新聞」,有多少是政府付錢給媒體作的「廣告」?事實上,業配稿歷史悠久。但近幾年,政府以標案制度性地花錢買新聞,已經引起社會公憤。
11月5日,五都選戰進入倒數計時,候選人打得火熱,也是花博開幕前一天。一如往常,坐在飯桌前吃早餐的張先生,拿起《中國時報》頭版,五彩繽紛的花博新聞照,伴著百位名模走秀,貼心地提醒讀者「相關新聞刊登在A8和A10版」。
翻開A8版「新聞」:「花博秀花裳 100名模古厝爭艷」、「花博開幕將交管 掌握資訊免掃興」、A10版「花博流行館 遠東環生方舟啟航」等等。
但是,張先生可能不知道,這一又1/4版的新聞裡,掛名撰寫報導的4位「記者」,其中周姓、陳姓「記者」是廣告部業務人員。而他們寫的,則是業主付錢給報社,卻「偽裝成新聞的廣告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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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置入 記者走路
2010-12-16自由時報◎羅世宏、胡元輝
政府新聞置入性行銷越演越烈,導致近日有新聞記者不得不以辭職明志;對此,我們深感同情與惋惜。台灣新聞業的危機四伏,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新聞置入性行銷恐怕只是冰山一角。新聞業面臨險峻的危機與重建問題,已經在全球科技先進與經濟富裕國家激起熱烈討論,並引發各式各樣的政策效應,在台灣似乎仍是水波不興、文風不動。面對琳琅滿目、堆積如山的研究報告與政策文件,不禁令人納悶:是台灣的新聞業不存在此項重大課題,還是我們真的是麻木無感?
面對當前新聞業所遭逢的挑戰,我們主張台灣應走向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政府應以建立公共服務的新聞生態為目標,採取積極而具體的行動,有效提供商營新聞業良好的競爭環境,導引其在追求利潤的同時,亦能履行媒體作為社會公器的公共責任,同時積極建構堅實而多元的公共新聞業體系,讓台灣形成公共與商業健全共存的新聞體制。政府在達成此一目標的程序上,則需堅定遵循必要、間接、獨立與問責等四項基本原則,換言之,政府的政策介入必須是在合理的程度上為之,必要的措施應盡量透過中介機制處理,而此種中介機制應保持絕對的獨立性質,並建立完善的問責機制。
基於以上「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的理念,我們有如下呼籲:
一、 我們誠摯要求政府應即思考設立能有效促進獨立新聞業發展的基金,以獨立並具問責機制的運營方式,協助新聞業透過教育、訓練、研究等實現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成長,對新聞業的產業狀況及勞動條件進行長期調查研究,並以直接的補助、獎勵,投入支持具有公共精神的非營利與低營利新聞業。
二、政府應停止投入公款於新聞置入性行銷,並建議儘快試行「公民新聞消費券」或類似的新聞媒體財務支持機制,以扶持新聞業的正常發展。例如,年滿十八歲的公民每年得向政府申領一定額度(例如三千元)的公民新聞消費券,用以訂閱或捐贈給他或她自主選擇支持的各種商營、公共、新創、地方社區、低營利或非營利的新聞媒體。
三、建議政府一方面投入更多經費,提升公共電視的新聞產製能力與能量;另一方面,對於有意轉型為非營利或低營利的現有商營新聞業,政府應制定或修訂相關法規,讓這些事業有路可行。
四、企業界、慈善界及其基金會應轉化以往的慈善服務與社會責任觀念,大力投入支持具有公共精神的非營利與低營利新聞業,並尊重新聞業的獨立運作。政府則應為此類資金的投入提供減免稅捐的良好法制環境。
五、大學等學術機構應運用其教育資源,特別是擁有傳播科系的學校,應妥善引進優秀資深的新聞實務人才,指導學生從事地方公共議題的深度調查報導,並透過學生實習報紙與實習電台,致力參與地方新聞業的發展,以彌補傳統報業地方新聞萎縮後所留下的空隙,期能成為地方與社區民眾所倚重和信賴的新聞媒體。對於稱職扮演 地方媒體的學生實習報紙與實習電台,政府同樣應給予妥適的法制支持,並實質投入更多資源。
台灣報業/新聞業的前途問題,太重要而不能不嚴肅以對,太急迫而不能不加快探尋前路的腳步。政府不僅不應成為壓垮新聞業的加害者,更不應繼續袖手旁觀,而應以負責任的傳媒政策,協助新聞業重建應有的社會公器角色。
(作者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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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系列置入性行銷的新聞來看,報導數量是以自由居冠、蘋果次之。
置入性行銷分居冠亞軍的中時與聯合避開這條新聞,其理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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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都在忙著管這種事。
回覆刪除鄭新助遭NCC行文不能罵元首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195710
其實行文打錯一個字,改過來就沒問題了。元首是可以罵的,特首就不能罵了。
這太好笑了!!!!!!!!
回覆刪除感謝提供,這一定要記錄的!!!!!!!!!
不過最近中時常常意外出現幾篇深淺不一的綠色報導,害我覺得讀的有點精神錯亂。
回覆刪除中國時報的傳統就是會貌似中立,看來現在也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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