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即使媒體主管機關近年來大量裁罰置入式行銷,裁罰的內容卻多數是商品置入,沒有一個政府置入的案例!
2.
別忘了,馬英九、蕭萬長在2008年參選時早就簽署反置入承諾書,而今承諾安在?
3.
「花博、ECFA、國光石化」等專案上,馬政府甚至連廣告都免了,在中國時報上「直接砸錢買新聞」。這位資深記者憤怒地說,「這是一種最最混蛋加三級的媒體控制。」政府逼走媒體老兵
(洪貞玲)作者為台灣大學新聞所副教授
2010年12月15日蘋果日報
12月13日,資深記者黃哲斌離開了他工作16年又5個月的報社。記者離職這回事,就像天要下雨,無可擋也不足為奇,但是他獨特的離職告白,卻在一天內引發風暴,吸引近10萬人點閱部落格,更有無可計算的轉載、轉貼。只因為黃哲斌展現了少數記者說真話的勇氣,他在辭職理由中寫下:「台灣報紙業配新聞領先國際潮流,自認觀念落伍告老還鄉。」
這個告老還鄉的媒體老兵,離職之後做的第一件事是發動連署,反對各級政府花費公帑置入行銷。
短短一天之內,高達1078個單位或個人參與連署。連署名單中,有台灣傳播學界的主管、教授、有面對職場戰戰兢兢的傳播科系學生、有媒體工作者、更有許多閱聽大眾。
新聞不應該用買的
「這樣跟中國大陸的共產主義有什麼不同呢?政府竟然在操縱媒體……誇張」「政府公開收買媒體跟買票有啥兩樣?」「要到何時我才能不用猜測報紙中何為新聞、何為廣告呢?」「如果媒體不被收買活不下去的話,那就讓他倒掉吧!那樣根本的扭曲了原本媒體存在的意義。」「早已看不慣了……」「為什麼連一個本來就該這樣做的事情,也需要連署呢?」五花八門的連署回應中,有困惑、有憤怒,卻傳達出一個卑微而堅定的聲音:新聞不應該用買的!
新聞自主、監督政府,這個基本的新聞ABC, 早在政府、廣告主、媒體互利共生下被消解了。政府購買新聞版面,比諸於企業造成更大的傷害,它壟斷了公共政策的發言機會、限縮不同意見的討論空間、影響人民的政治決定、假民主而真愚民。偏偏政治訊息有其公共利益的特性,而政府購買媒體的證據又難以取得,因此即使媒體主管機關近年來大量裁罰置入式行銷,裁罰的內容卻多數是商品置入,沒有一個政府置入的案例!
一個媒體老兵的真心話,再次證實台灣媒體與政治的集體墮落,再次訴說新聞工作者的艱困處境,再次激發出閱聽大眾的不滿,也再次見證網路傳播的力量。如何讓這股力量轉化為改善現狀的良方呢?連署之外,不只是訴諸媒體的良心、政府的承諾(別忘了,馬英九、蕭萬長在2008年參選時早就簽署反置入承諾書,而今承諾安在?),或許,仿效美、加等國家做法,透過修法明文禁止各級政府不當編列購買媒體預算,才是釜底抽薪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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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0曹長青專欄>「中國時報」的「假新聞」
2010-12-20(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http://caochangqing.com)
最近,中國時報資深記者(也是中級主管)黃哲斌辭職事件引起很大反響,他的辭職信在網上廣泛流傳,「美國之音」等媒體也對這個事件做了報導。
一個記者辭職,怎麼會產生如此影響?因為他是抗議中時等刊登「造假新聞」而辭職。所謂造假,是馬英九政府或企業花大錢,把他們的廣告宣傳作為新聞來發表(稱為「業配新聞」)而欺騙讀者。黃哲斌說,在中國時報,「新聞變成論字計價的商品」,馬政府的公關稿不僅佔據了新聞版面,而且還被交代「一個字都不能刪」。
黃哲斌披露說,在「花博、ECFA、國光石化」等專案上,馬政府甚至連廣告都免了,在中國時報上「直接砸錢買新聞」。這位資深記者憤怒地說,「這是一種最最混蛋加三級的媒體控制。」他所以辭職,因不願再做這個「媒體欺騙」的同謀。他認為,「業配新聞是欺瞞讀者的,違反專業倫理的,是破壞社會信賴的怪物。」
媒體夥同政府欺騙公眾,馬英九上台後更加刺眼。黃哲斌的同事在網上回應說「你說出了我(和其他同事)的心聲。」另一位前無線電視台新聞記者說,他「每天至少說兩次謊言,每天說給幾百萬人聽!」美國之音報導說,「前些時候,聯合報記者朱淑娟也因為業界現象而辭職。」朱作為獨立記者後,最近一舉獲得曾虛白報導獎等三項新聞大獎。
國民黨利用媒體給民眾洗腦有漫長的歷史,即使台灣政黨輪替後,國民黨仍熱中此道。黃哲斌辭職信發表後,前「中視」新聞企劃室主管劉蕙苓撰文說,她也是因抗議這種「假新聞」而辭職的。她回憶說,二○○四年總統大選發生三一九槍擊案後,她所服務的中視「被國民黨要求去錄製多場的座談會」,做成專題節目。電視台高層告訴她,「黨沒有叫我們白做,他們是有付錢的!」簡直就是明火執仗地花錢買新聞,製造假新聞。
這位前中視主管痛苦地說:國民黨的「業配」最難做,因為它是中視的「大老闆」,任何一個黨務主管似乎都可以對中視的人呼來喚去。當時,他們私下稱自己就像「奴才」!
美國之音在報導這個事件時,文內標題是:媒體失格,為錢自毀貞操;並引述黃哲斌的話說,台灣媒體受到商業和政治的過多干擾,記者們被迫喪失職業道德與操守。黃哲斌 說,有次澳門賭場請中時等記者,「包吃包喝包住包女人,只要寫篇豪華賭場見聞即可,我還是咬著牙拒絕了,一位相熟的同業,三天兩夜帶了一打保險套。」
「中國時報」等媒體的這種「業配新聞」,幾乎要跟對岸共產黨媒體的「有償新聞」比肩了。當今許多中國記者用報導新聞的形式,寫宣傳歌頌企業或個人的稿件,對方就要付費,這被稱為「潛規則」,即不成文的規定。報紙編輯甚至公開賣版面,電視把廣告變成新聞播放;連記者在產品記者會上舉個手提問,企業都要付費(因活躍了氣氛)。很多中國記者都因此腰纏萬貫,有目擊者說,在《人民日報》的記者停車場,一排排幾乎全是高檔車。
「中國時報」被親北京商人買去後,辦報方針特別強調兩岸是一家人。現在從「業配新聞」和對岸「有償新聞」的遙相呼應來看,還真有點「不分彼此」了,快要「假成一家」了。「中國時報」真是越來越「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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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劉蕙苓的狀況,另見:
2.
中國國民黨洗腦歷史自敗退來台即有(當然中國時代亦有,但很失敗),可見:
台灣新聞自由考(三):自由是共產黨的東西
台灣新聞自由考(四):絕非文字獄
台灣新聞自由考(五):中國國民黨的謊言
台灣新聞自由考(六):萬山不許一溪奔
台灣新聞自由考(七):中國國民黨報人
台灣新聞自由考(八):消滅台灣下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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