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主要媒體對置入性行銷的回應





從以下各政府單位、媒體或學者的發言就可知官腔、踢皮球與唬爛的具體定義。




記協:修法禁政府置入行銷
記者辭職發起連署     斥「手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
20101220蘋果日報


【黃揚明、蘇聖怡、毛嘉慶台北報導】《中國時報》前記者黃哲斌十三日在部落格痛批置入行銷影響新聞自由、政府與企業藉預算控制媒體,他發起《反對政府置入性行銷》連署,近四千人參 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昨晚與學者、公民團體會商後,決定明年一月組聯盟,推動修法,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學者對修法態度不一,朝野立委也態度保留,擔心立法反戕害新聞自由。


記協會長楊偉中說,該聯盟要求曾承諾不進行政治置入性行銷的總統馬英九道歉,朝野也應規範執政縣市首長不得進行政治置入行銷該聯盟將拜會立法院朝野黨團,並於下會期推動在《預算法》、《政府採購法》、《公務人員服務法》增訂政府不得買媒體新聞的條文。昨晚與會團體包括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及傳播學生鬥陣等。



黃哲斌辭職後在《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文中批:「政府與大企業的手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花錢買報紙的讀者,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一份超商DM與政府文宣。」該文吸引逾十三萬人次點閱。黃昨說,樂見公民團體推動修法。 


政院:檢討執行方式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滄敏說,應界定置入性行銷的定義,否則修法不落實也沒用。民進黨團書記長潘孟安說,政府用稅金做置入性行銷,很多人看不下去,但如何禁止又兼顧新聞自由,要好好研議。



總統府表示,相關問題由行政院說明。政院高層表示,政府對任何可提升新聞自由程度的行動均尊重,對目前政府文宣執行方式還有改進空間,會檢討。 


學者:媒體應該自律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建議,在《預算法》限制政府不得將經費用於未經國會授權的宣傳,禁止隱藏性宣傳,媒體自然不會登。但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說政府做文宣天經地義,媒體應自律,不宜修法限制。


《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說,所有置入性行銷都該反對,這是最基本的新聞倫理,政府不該一邊說維護新聞自由,一方面用金錢收買新聞,所以不論政府、朝野政黨都 應支持修法。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說,政府重要議題需媒體版面,但內容應討論,別用混淆的形式登廣告。《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張景為說,置入行銷是台灣媒體整體面對的問題,立法解決不失為思考方向。《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一向反對政府置入性行銷。



TVBS發言人張維銘說,會審慎觀察此事發展。中天發言人劉善群說,暫時沒回應。三立公關部副總張正芬說,尊重各界意見。民視公關部主任杜蕙如未回電。 


黃哲斌連署訴求


1.政府每年耗費數以億計公帑,收買媒體從事「隱藏式的政策宣傳」,亦即「置入性行銷」,等同左手伸進我們的口袋,賄賂媒體換取正面曝光,將右手伸進我們的腦袋,破壞媒體與政府的制衡關係


2.馬總統當選後曾簽署「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承諾書。然而他上任以來,政媒金錢交易越演越烈,嚴重考驗馬總統政治誠信



3.置入性新聞造成台灣媒體徹底崩壞、傷害民主社會根基,此活動訴求對象包括朝野政黨


註:黃哲斌部落格網址:http://blog.chinatimes.com/dander


連署活動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121202365800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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