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精蟲衝腦

精蟲衝腦







偷拍辣妹 外商經理被逮…痛哭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羅建怡、熊迺祺 /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284375.shtml

這麼小一塊欄位的新聞
還要三個記者撰文報導
憐核爆真不愧是憐核爆


受邀來台參加可口可樂亞洲商業研討會的香港籍經理陸浩瀚,在台北市東區誠品書店買書時,看見店內穿著短裙的辣妹讀者,竟拿出隨身DV攝影器材,走到辣妹旁偷拍,被發現報警送辦。他被捕後下跪哭喊:「對不起老婆、工作會不會沒了?

這問題你問錯人了吧?

碩士畢業的陸浩瀚(33歲)17日從香港來台北市參加研討會,住在東區五星級大飯店;前天晚上10時,他臨時起意,到敦化南路一段上的誠品書店買書。


陸浩瀚見到店內年輕女性讀者穿著迷你短裙,將DV攝影器材開啟,放在黑色手提袋,將袋口拉開,並將鏡頭朝上,隨後便在辣妹身旁四處走動,趁女子正在專心看書,悄悄偷拍裙底風光。
直到晚上11時,店內客人發現陸浩瀚模樣鬼鬼祟祟,告知店員觀察,確認陸是在偷拍,先向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報案,再將人攔下。陸被店員攔下時驚慌失措,等到警方到場,當場下跪認錯,直喊著:「老婆會不會原諒我、會不會被公司開除?」


可見陸姓男子腦內的精蟲活動力很強
拍了一小時還意猶未盡

警方檢視他DV內數段影像,發現共有兩名女性受害,而且陸浩瀚如果沒有錄好,還會再次嘗試,直到錄到為止。受害女子經店員提醒,由男友陪同向警方提告,她說因專心看書,完全沒有發現被陸浩瀚偷拍。陸則一再道歉,希望能與對方和解。警方將陸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審酌被害人願意與陸和解,撤回告訴, 陸浩瀚同意賠償女被害人10萬元才獲檢察官請回。
【2011/04/20 聯合報】


有毅力 而且對自己要求 甚高但是用錯地方了
還有  一小時十萬元製作費的素人影片就這麼飛了(誤)
不曉得台灣海關有沒有在護照加註淫蟲的制度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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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我覺得用一張照片來當圖,再適合不過了!

    有ARC不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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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憐核爆的真價是去檔核爆和輻射塵,不是在這種區區小地方的。(應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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