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NCC專業何在?




在民主陣營中,指點他國打壓「新聞自由」的意思就是「您非民主國家」,這是非常嚴重指控,所以人權報告中直接點名的國家大多是極權國家,報告上只提事件不提評論是「希望您深自反省」,而不是「但沒對該案件以任何文字表示NCC打壓新聞自由。






NCC恐龍行徑 損台形象
壹電視遞說帖 促立委糾正打壓新聞自由
2011 0420
【綜合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遲未核准壹電視新聞台執照申請,遭美國國務院發表的人權報告認定是影響台灣新聞自由的重要案例,但NCC至今仍避不回應。學者批評,此涉及國家形象,不能隨便不理會,不反應等同政府失靈。壹電視上周也向立委遞說帖,呼籲立院糾正NCC打壓新聞自由、無視國際視聽的恐龍行徑。

壹電視在說帖中指出NCC的五大恐龍行徑,包括對美國人權報告無回應、NCC委員沒空接見國際新聞協會成員、國際新聞協會是「接到」NCC說明而非接受、否准壹電視執照申設案理由反覆及違反無罪推定論。

美國人權報告關注

壹電視指出,美國國務院在本月八日發表去年度人權報告,認為台灣法律保障言論自由,但提及NCC否准壹電視執照申請案是影響台灣新聞自由的重要案例。身為主管機關的NCC對此損害台灣國際民主聲譽的報告,至今卻沒回應。推動全球新聞自由化的國際新聞協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去年十一月訪台時,想拜訪NCC以了解否准理由,但七名NCC委員卻都沒時間接見。


佛光大學傳播學系主任蔣安國認為,對國際人權組織的聲音,涉及國家形象,不能隨便不予理會,若沒反應就是政府失靈。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主任賴祥蔚也說,NCC即使業務繁忙,對國際上的聲音,不管認同與否,都應快速回應或反駁,這也是維持國際形象的好機會。

壹電視盼依法審核

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昨表示,台灣近年來的新聞自由評價都是高的,但近來屢屢因壹電視審照事件被國際新聞自由組織、甚至在美國人權報告中被點名,影響台灣在國際上的聲譽,讓他遺憾,估計壹電視審照事件應是近年台灣唯一的新聞自由反面例子。他希望NCC能盡快改正,依法審核,不要未審先判。


記者昨未能聯絡上NCC主委蘇蘅做回應。壹電視法務暨公共事務部總監張修哲表示,目前說帖已發送給部分立委。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他認同壹電視訴求,希望NCC在處理壹電視執照上能界定審查標準,避免影響新聞自由。藍委邱毅則直言:「NCC管太多了。」他表示,要讓產業經濟蓬勃發展,重要的鐵律就是主管機關不能管太多,只能設定遊戲規則,讓市場機制決定產業結構。

「人民有收視權益」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翁金珠說,《憲法》保障人權、言論自由,人民也有收視權益,NCC不該用非正當理由,杯葛電視台設立。綠委葉宜津也說,肯定壹電視贈送數位機上盒,且站在民主人權立場,不應刻意杯葛特定媒體設立。
壹電視去年十月已向NCC重新提出新聞台申請,NCC表示,預計最快下月送委員會議審議。

壹電視批NCC五大恐龍行徑

對美國人權報告無回應
美國國務院4/8發表人權報告,認為NCC否准壹電視執照申請,是影響台灣新聞自由重要案例,NCC迄今無回應

●NCC
委員沒空接見國際新聞協會成員
國際新聞協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IPI)去年訪台,向新聞局要求拜訪NCC,以了解否准壹電視的理由,但自提出要求至離台,NCC七名委員無人有時間接見

國際新聞協會是「接到」NCC說明,非「接受」

IPI
官網去年底刊文「NCC否准壹電視執照申請,引致新聞自由疑慮」,NCC主委蘇蘅在立院表示IPI對這部分(NCC提供的說明),能夠接受」,壹電視指實情為IPI「接到」NCC說明,非「接受」

否准壹電視理由反覆
否准執照申請理由反覆,會議紀錄指「三疑慮、一雷同」,蘇蘅立院報告理由是「壹電視多數主管與《蘋果日報》人事重疊」,質疑蘇罔顧《NCC組織法》,獨斷獨行

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壹電視去年11月初收到NCC正式否准函,理由為「該等媒體(指《壹週刊》《蘋果》)報導內容屢次引發訴訟爭議」,明顯違反無罪推定的民主法治精神,粗暴否定新聞媒體揭弊的第四權責任
資料來源:壹電視




NCC鬼扯「沒打壓新聞自由」
蘇蘅稱美報告有提壹電視 沒說NCC不對
2011 0421  蘋果日報

【徐毓莉台北報導】美國國務院日前發表去年度的人權報告,針對台灣部分指《憲法》明訂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否准壹電視執照申設卻是值得關注的案例。昨NCC主委蘇蘅面對立委質詢時表示,人權報告雖提到壹電視案件,但沒指出NCC打壓新聞自由。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批評蘇蘅「玩文字遊戲」,立委、學者直指蘇蘅「在拗、避重就輕」。

美國國務院公布的《2010年度人權報告》,在台灣的「言論和新聞自由」章節中提到,台灣當局通常能尊重言論與新聞自由,但也提及三個媒體業值得關注的案例。第一例是公共電視董事會解聘總經理馮賢賢,馮指稱政府干涉公視運作;第二例為去年九月NCC二度駁回壹電視申設新聞台、資訊綜合台;第三例是前年十一月北市府開罰《蘋果日報》動新聞一百萬元。

「別自我感覺良好」

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立委涂醒哲針對美國人權報告提及壹電視的問題,質疑NCC否准壹電視執照,是否與曾任職壹電視的國民黨前祕書長金溥聰有關,蘇蘅高分貝回應與金無關,更打斷涂醒哲發言且兩度強調,人權報告雖提到壹電視案件,但沒對該案件以任何文字表示NCC打壓新聞自由。


涂醒哲嘲諷回應:「那人權報告吃飽太閒?拿出核照風波,但沒說NCC不對。」他接著說,壹電視已被列入人權議題、特別點出來,提醒蘇蘅「不要自我感覺良好」。

立委批:魚目混珠
朱華煦批評蘇蘅「玩文字遊戲」,人權報告雖未用「NCC打壓新聞自由」這幾個字,但內容提到壹電視就是一個反例,不是讚賞NCC不發照;蘇蘅不尊重她的身分與發言場合,堂堂一個主委在立法院和立委對談應慎重、謹慎,不應是這種態度。


立委費鴻泰說,NCC對壹電視的審查不應擴張解釋,他認為蘇蘅在「拗」,無法認同其回答。立委潘孟安指出,壹電視依法申請,NCC以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否決,是典型打壓新聞自由的作為,蘇蘅說法是避重就輕、魚目混珠,人權報告既已提到就值得關注,政府應引以為鑑。

學者:審照應透明

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的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認為,人權報告蒐集了龐大資料,每個字都斟酌過,沒有一個字是廢話,報告提出壹電視案子值得關注,就是一個警訊,他相信蘇蘅不是不知此事,很遺憾她「糊弄」立委。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管中祥說,NCC不發照給壹電視的理由為何,外界都不清楚,審查應具透明性,明確說明通過與否的理由,否則易引發聯想。民眾蔡孟哲批評,蘇蘅說法是耍嘴皮子,沒有面對現實,台灣的新聞自由有逐漸一言堂的感覺。

壹電視申設頻道執照事件簿
2009/08/13:壹電視向NCC申請5張頻道執照(資訊綜合台、新聞台、娛樂台、體育台、電影台)
2009/12/09NCC否准新聞台、資訊綜合台申設
2010/01/29:壹電視重新送件申請新聞台、資訊綜合台
2010/03/31NCC通過電影台申設
2010/07/28NCC通過體育台申設
2010/07/30:壹電視網路電視台開播
2010/08/27:壹電視登上中華電信MOD平台,可在MOD寰宇新聞第52頻道(標準畫質)、第252頻道(高畫質)看到每天4節壹電視新聞
2010/09/08NCC否准新聞台、資訊綜合台、娛樂台申設
2010/10/22:壹電視重新送件申請新聞台
2010/11/26:針對NCC否准新聞台、娛樂台、資訊綜合台申設,壹電視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2011/04/08: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提出NCC否准壹電視執照申設是值得關注的案例
資料來源: NCC、壹電視、《蘋果》資料室











1.
政大大學造假
NCC主委蘇蘅任職政大新聞系主任時,曾因政大大學報造假事件被報導揚言控告公視。



2.
請不要不知好歹,在民主陣營中,指點他國打壓「新聞自由」的意思就是「您非民主國家」,這是非常嚴重指控,所以人權報告中直接點名的國家大多是極權國家,報告上只提事件不提評論是「希望您深自反省」,而不是「但沒對該案件以任何文字表示NCC打壓新聞自由。



3.
IPI何等重要的國際新聞組織,我想NCC委員們應該非常了解吧,因「委員很忙」這種理由拒見……你以為(以下言論不適刊出)



4.
英國新聞自由考(六):自由報業?
請見本文提問。



 5.
 NCC的專業讓傳播學者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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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1. 挺蘇蘅,沒(ㄅㄨ\)時(ㄐㄧㄝ)間(ㄕㄡ\)採訪不是她一貫的風格嗎? (設計對白)

    IPI 應該去找當年的公視記者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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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視言論不代表本人(校)立場」

    又多一件商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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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36241/IssueID/20110422

    NCC綜合企劃處長蔡炳煌昨回覆立委質詢時說,當初收到IPI發文時,翌日已以主委蘇蘅名義回文說明。一名不具名官員表示,有針對審查相關程序提出說明,但細節未獲授權不便透露。記者昨則無法取得蘇蘅的回應(記者徐毓莉)

    為什麼記者總是無法取得蘇蘅回應? 這位記者要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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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蘇蘅很忙,主委比系主任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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